根据《运城市盐湖区2016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公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月9日—10日。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岗位4月9日上午;其他岗位4月9日下午。
资格复审地点:运城市盐湖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府东街128号,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表(见附表手工填写);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注明档案在本单位托管);
6、岗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区人社局事业股。咨询电话:0359-2023055
4、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运城市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