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方案》、《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4月17日至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未达3:1的,按实有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1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地址:临汾市解放路行署巷市政府院内西楼321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以下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一)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社)部门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必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法律科员职位的非法律类专业考生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单位出具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证明;
7、遴选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证明)材料等。
(二)报考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
3、报考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所在单位性质的《三定方案》或编制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转正定级表》原件或复印件、编卡、增人计划卡手续原件或复印件;有调动经历的,需提供《事业人员流动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组织人事(社)部门印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必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单位出具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证明。
6、选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证明)材料等。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以下两种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
2、报考者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
联系电话:0357-2091345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附件3:2017年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4:2017年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