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晋人社厅【2017】26号文件安排,为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2017年继续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培训方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今后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中培训,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各单位、各社会机构、团体等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之名,举办各类有偿服务培训。各单位要将工人业务能力培训纳入本单位职工继续教育范围,认真组织工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工人技能水平。
二、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见附件3)组织报名。
三、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均可申报本岗位相应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或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
考核合格的工勤人员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颁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证书》,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上岗和兑现工资的依据。
申报条件中,工作年限和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
四、今年组织考核的工种为汽车驾驶员、文秘资料员、收银审核员等,具体工种目录见附件1,附件2。
未列入本目录考核范围的技术工人,可选择相近工种申报考核。根据工作需要本人也可选择相近工种申报考核。相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近工种的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可以与原工种工作年限和原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申报相近工种考核,须按管理权限报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
调整工作岗位的,按新的岗位申报条件申报考核。
五、申报考核的人员,须填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审批表》或《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任职资格考核审批表》。然后由各单位按照《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登记表》分类汇总,依申报程序县(市)区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中心。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人事科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鉴定中心。由市工考中心统一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进行资格审查。
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
七、填表说明
1.所有表格填写内容均为打印,个人信息均为必填(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和本人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
2.岗位考核审批表可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邮箱czsgkzx@qq.com密码03552040710两处下载填写打印。表格除领导签字外均为打印(正面和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具体格式请看样表)。登记表另外填写打印。
3.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登记表》填写时为不同工种、不同等级分别单独填写一页。
4. 报考初、中级工的人员岗位考核审批表填写两份,报考高级和技师的人员岗位考核审批表填写壹份,登记表(横表)全部为填写一份。
5. 岗位考核审批表填写时工作岗位一栏应与申报工种相符,例如:报考文秘资料员的人员在填写工作岗位一栏时就应填写为文秘资料员。
6.16周(不含)岁以前参加工作的,应提供招工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7.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长治市工考中心,联系电话0355-2040710。
附件: 1、2017年初、中级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doc
2、2017年技师、高级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doc
3、2017年度工人技术等级及技师任职资格考核申报条件.doc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