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潞城市城市棚户区A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客观公正,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面向社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聘活动。
一、房屋征收范围
潞城市城市棚户区A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已依法、全面启动,征收范围为中华大街北侧、府东路西侧、学府街南侧、公建路东侧,总占地468.4亩,拟征收户数694户。
二、报名条件
1、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房地产估价师须通过上年度行业协会年检。
4、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任何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影响。能够保证在房屋征收期限内派出两名估价师长期在岗,负责评估结论的解答等工作。
5、在潞城市取得有效期内备案登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三、报名起止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房地产评估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潞城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装订成册,并加盖评估单位公章(报送材料需建档留存不予退还)。代理报名事宜的还应提供法人委托书。
五、报名地点
潞城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六、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电 话:13934057179
联系人:王 琴
经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参与潞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凡未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一律不能参与潞城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