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报到时间:2017年7月29 日6:30
报到地点:长治行政学院(长治市委党校),长治市城区太行西街工农巷49号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个人收取。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4、参检考生家长不得尾随到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如造成后果,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1、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参检考生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请配合体检医院认真检查所有规定项目,勿漏检,否则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6、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2017年8月1日至8月15日
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5-2026826、0355-2192547
长治市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附件:2017年长治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