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实施方案》,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或招聘岗位不要求执业资格)39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监督电话如实反映。
监督电话:0358—7333305
附件:《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汾阳市2017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工作领导组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