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山西省科技厅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人教处,由厅人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愿长期在基层科研单位工作;
(二)身体健康;
(三)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四)达到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五)2013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及“985”院校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西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85”院校2013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登录山西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xinfo.gov.cn/)下载报名表,将报名表和人个简历发至所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回复。
(三)考试方法
应聘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直接引进。应聘考生为本科或硕士研究生的,采取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核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考察主要采取调阅应聘考生的档案及与学院有关人员调查了解的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拟任岗位资格等。
经过考察、考核,按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审定后,于2012年12月22日、23日在交流大会上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四)考察考核时间
12月19日前,由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历年学生成绩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对拟聘人员,由厅人教处牵头组织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员2013年毕业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有关证件到省科技厅人教处进行资格复审,若没有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专业、年龄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聘用资格。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体检,体检由厅人教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正式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保险等待遇。
山西省科技厅人教处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