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逐级淘汰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怀仁市应急管理局
招聘名额:共52名。其中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人员4名(含技术负责人1名),矿山应急救援队员36名,应急救援管理、后勤保障人员12名。
人员性质:合同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无违法违纪行为、违法行为记录。具有朔州市户籍的优先。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急救援工作。
(三)指挥员4名(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2名、技术负责人1名):中队长、副中队长要求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男性),具有煤炭类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热爱矿山救护事业,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管理5年以上和从事矿山救援工作3年以上,并经国家级矿山救护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要求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男性),具有煤炭类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矿山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并取得中级以上职称。
救援队员36名(含小队长、副小队长):新招队员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具有全日制中专、技工以上学历,煤炭院校毕业生优先,身体符合矿山救护队员标准;退役消防队员、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三年以上或入井作业五年以上,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退役士兵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应急救援管理、后勤保障人员12名(大队补充人员):综合办公室4名,战备训练培训股3名,设备管理保障股4名。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二本C类以上学历,以物资供应、设备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文、文秘、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为主。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初审、体检、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2月6日;
2、报名地点:怀仁市应急管理局东配楼(二楼)“煤矿应急救援队”筹备组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照2张;
(5)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履历证明。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5、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矿山救护规程》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
(三)体能测试
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的特殊性,对应急救援队员进行体能测试,必须符合矿山救护队新队员体能标准,体测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具体标准为:
1、引体向上:正手握杠,上拉时下颚过杠,下放后两臂伸直,连续 8 次为合格。
2、举重:杠铃重 30kg,上举时两臂伸直,杠铃举过头顶,下放后两臂弯曲到底,杠铃与下颚平行,连续举 10 次为合格。
3、跳高:背越式或跨越式跳过1.1米为合格。
4、跳远:可以助跑,跳至3.5米远为合格。
5、爬绳:起始爬高为1.8米,上爬时双手重叠放置于1.8米红线以下处,用臂力双手依次倒替的方式向上爬,上爬时身体不得夹绳,直到最低一只手超过5.3米红线为止,实际爬绳高度从1.8米量起,爬高 3.5米为合格。
6、跑步:2000米,10分钟内完成为合格。
(四)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煤矿安全、应急救援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怀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
(六)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七)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逐级淘汰,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由聘请的应急救援专家考核成绩为主。最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拟录取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及工作特性由怀仁市应急管理局调配,不服从分配的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务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合同。
五、人员待遇
(一)矿山应急救援队(含大队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指挥人员(中队长、副中队长、技术负责人)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享受工资和福利待遇。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工资为3000元/月,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经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由于工作性质,一线应急救援队员年满45周岁时解除劳动合同,届时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以上证件是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凭证。
(四)如对本公告有疑义,可于工作时间向怀仁市应急管理局矿山救援队组建工作领导组实名提出询问、意见,咨询电话: 0349-662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