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乡工程”实施对象
1.和顺籍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人员(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人员)。
2.直系亲属、配偶在和顺工作、生活,本人为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自愿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存在被立案审查或未解除党政纪处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职位安排
本次“回乡工程”由中共和顺县委发起,实施对象原则上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如出现编制、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需求时,需服从组织人事部门的分配。
四、其他要求
考赞小程序,免费刷题,公务员考试必备!
1.回乡工程实施对象愿意回和顺县工作的,由本人填写《“回乡”人员登记表》,同时持毕业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或登记后不能按要求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县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后,按相关程序给予办理选调手续。
登记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和顺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部门:中共和顺县委组织部
地址:政务大楼1111室 联系电话:0354-8130153
事业单位人员登记部门:和顺县人社局
地址:科技大楼702室 联系电话:0354-8142701
中 共 和 顺 县 委 组 织 部
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