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35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6.“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0年服务期满(含到2020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大学生消防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国家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6)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疾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 发布,公告期7个工作日。参加招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请密切关注应县政府网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应县政府网查询整个招聘工作环节,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应县政府网—公告公示—应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考试入口:http://yingxian.bmren.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00—8月29日18:00;
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00— 8月31日18:00。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达开考比例,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届毕业生,在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给用人单位即可。上传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8月25日8:00-9月1日18:00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应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31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31日24:00至9月1日18: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8月25日9:00—9月2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应县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30日9:00至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一般性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1日9:00至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00至18: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9月2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大学生消防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应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聘请相关专家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立考官小组,人数5—9人,考官全部外聘,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应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于体检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应县中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考察由应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县卫健局负责将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后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公开招聘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薛拉格(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惠民(县人社局局长)
窦海章(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郭胜利(县财政局局长)
张子官(县编办主任)
成 员:丁烈征(县政府办主任)
武加福(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李子胜(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栗再生(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贾兴凤(县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胜潮(山西省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应县医院院长、应县医疗集团院长)
冯雪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郝贤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窦海章兼任,负责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县卫健局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招聘工作领导组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县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领导组负责确定。
咨询电话:0349—5022845
监督电话:0349—56282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20年8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www.yingxian.gov.cn/zwgk/xxgkml/tzgg/202008/t20200814_778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