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5人(其中:男2人,女3人),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文物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报考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以上。专业为汉语言、文史、播音、主持、艺术、师范、外语类。
2、年龄不得超过25岁,身高男1.72米、女1.62米以上;体貌端庄,气质较好。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告。通过稷山电视台、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稷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并填写《稷山县文物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9日至2012年2月2日止。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207房间。
4、联系电话:13038043515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社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命题阅卷)
1、笔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并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统一抽调评委。采取现场抽题,个人准备,以演讲和问答式进行面试,确定成绩。每个岗位只有一名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排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核由县文物局组织,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等。
2、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人选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稷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回避制度,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