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
2.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
年龄、学历及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聘者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综合协调及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种计算机软件等办公自动化设施。
5.试用六个月。
6.应聘后,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五年。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统一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应聘者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后,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将对有关信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核,凡提交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禁止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2.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月10日,逾期不再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考信息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于1月7日至1月13日按要求在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第161号、〔2003〕90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考务费40元,《专业科目》考务费40元。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应在5:1以上。报名人数比例不达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次招聘。原设招聘岗位取消后,原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到1:3。特殊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组从单位急需、但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不能开考的岗位中确定。
6.网上报名结束后,市政府办公厅将报名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7.《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注意网上查询。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笔试
1.应聘人员参加统一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以闭卷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总分达到120分以上、且《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分别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60%
笔试科目不指定大纲,不定教材,不指定复习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对象的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范围要在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依据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应聘前体检的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经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批准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1.考察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2.考察考核因故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并报经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批准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进行公示。其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试用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情况落实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室 联系人:张清利 电话:0351-4030929
市人社局监察室 联系人:刘欢迎 电话:0351-2020427
八、咨询电话
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351-4225498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 0351-4030019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招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