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1年拟招聘会计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0年或2011年毕业。就读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均为金融或会计。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和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报考程序
(一)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由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组织。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最低比例须达到3:1。
报考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考试、面试必须使用同一个身份证;
(2)报名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时须提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个人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录取的报考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应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分别占50%和50%。总成绩=笔试成绩Χ50%+面试成绩Χ50%
(一) 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准考证于2011年9月23日-24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6个月,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
报名时间:2011年9月17日——2011年9月18日。
报名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文源巷33号403室。
联系电话:0351-4663027,13700513680。
联系人:张占斌
附: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山西省交通厅会计核算中心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