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考人数:15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爱好文字材料写作、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从事文字材料三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以下;
5、户籍不限。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20日。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可带就业协议、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三张。已参加工作的需出具单位介绍信。
报名地点:山阴县委组织部707室
联系 人:王淑红
电 话:0349-7073888 13994947015
邮 箱:939478218@qq.com
四、考试时间
初试:2011年8月27日
复试:2011年9月3日
五、资格审查
1、证件核实。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进行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数要求。报考人数不得少于初试入选人数的2倍(即120人以上),方可组织考试。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由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六、笔试
笔试内容: 命题作文。
笔试采取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选60名进入复试,复试选30名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方式:演讲。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成绩
总成绩=复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员统一到山阴县人民医院体检。
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纪检、计生、综治、公安、“610”办公室等部门对拟录用人员的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试能力、日常学习等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政治评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录用
公示:拟录用人员要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七天,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问题,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有关规定,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试用期手续,试用期间录用人员由组织部统一管理,安排到县直机 关综合部门岗位上培训锻炼。试用期间,除了完成岗位公文写作外,还须完成组织部确定的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经验材料3篇。一年试用期满后,试用单位确认 能胜任工作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山阴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