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原则,按照省厅制定的“统一征集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报名,统一服务管理”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数
我市2013年开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共计100个。其中:市政府机关幼儿园30个,其他机关事业单位70个。
三、招聘对象
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为: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社区出具零就业家庭证明)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相关借贷证明)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低保证)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残疾证)
四、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按岗位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类别岗位。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岗位要求具备幼教及相关专业,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岗位专业不限。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
1、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相关申报表。
报名地址:高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238911 2238611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12月18日
3、选聘方式根据各类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的类别,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类别,采取笔试择优选用的方式进行。选用原则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类排序、分类选用。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分类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拟选用人数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额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初步人选将在《高平新闻》等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安排就业岗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高平市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三年,由用人单位与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选用人员实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财政负担80%,用人单位负担20%),同时为选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