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笔试注意事项:
(一)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三)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古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3年12月14日(星期六)
(七)公共科目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于2013年12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