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青年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4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有参加见习意愿的青年开展报名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为繁峙县户籍。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的城镇登记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三)服从安排,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以上人员如已缴纳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已注册营业执照则不属于失业人员,不能参加就业见习。
(五)以上人员如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不得再次申报就业见习。
二、就业见习岗位时间及待遇标准
见习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规定每月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2024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同时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85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见习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三项资料复印件各两份)、就业创业证、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2寸红底证件照纸质版(一张)及电子版照片。
注意:如无《就业创业证》可以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办理。
四、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
五、申报方式及地址电话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申报时间内向繁峙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纸质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在“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地址:繁峙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股 (繁峙县档案馆三楼)
(三)联系人:张丽媛
(四)联系电话: 0350-5582263
六、见习岗位与见习人员匹配办法
本次就业见习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料审查,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双向选择,择优选用办法进行。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要求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责任。
2.提交报名材料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待审核合格后组织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进行对接。
繁峙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