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事考试网快讯: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晋城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16年8月8日。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6:30。
报到地点:晋城市政府西门(泽州会堂对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参加体检的司法警察类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六、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按时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拟于8月中下旬开展,届时我们将电话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6—2198110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