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事考试网快讯:忻州市行政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8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
2016年8月20日。
三、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8月20日早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两寸红底彩色照片一张,在忻州市委大门口(忻州市长征街21号)集合,集中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六、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7、体检有关事项可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0350-3039368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