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本次引进对象为30周岁以下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引进人数、专业要求详见《芮城县2016年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芮城县党建网(http://www.rcxdj.gov.cn)或芮城县人才网站(http://www.rcrcscw.com),或关注《芮城信息》、县电视台《公告》。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
4、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引进专业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芮城县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4、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5、未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有值班人员)
2、报名地点
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芮城县党政大楼1205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报到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同时填写《芮城县2016年引进高学历及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打印(表格在相关网站下载)。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资料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 试
根据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审核情况,采取公开面试的办法择优选用,面试比例不低于1︰2。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 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类别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应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以上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 察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引进者人事档案。
(六)公 示
考察后,通过芮城县党建网(http://www.rcxdj.gov.cn)等相关媒体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录用的相关情况,由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按照专业需求确定录用人选和调配岗位,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芮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9-302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