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及范围
凡本行政辖区居民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身心健康无残疾,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具有太原市居民户口且服务晋源区基层的公岗大学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名额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站,根据现有社区缺员数补充情况,我区共需招聘 “两站”人员9名,其中:劳动保障工作人员3名,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9月27日-9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薄原件、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1寸近期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3、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的携带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并考查报名者的语言表达等是否能满足两保人员的工作要求。“两站”人员报名表一律由本人填写,不得顶替。
4、考试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请关注“晋源就业”微信平台及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通知。
成绩公布时间为笔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5、公示
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如对公示成绩有异议的,应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反应问题或有反应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按分数高低和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名单。
6、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对达不到身体要求的将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递补。
7、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按岗位分配到各社区,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和街道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分别与录用的社区“两保”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者解除劳动合同。
8、培训上岗
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须统一参加区人社、民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薪资待遇
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社区劳动保障和城镇低保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负担。
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在1个年度内如再有两保人员空缺将不再重新公开考试招聘,将按照此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咨询电话
晋源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6592548
义井劳动保障所:6082338
罗城劳动保障所:6555569
晋源劳动保障所:6941928
金胜劳动保障所:6323783
晋祠劳动保障所:2792313
姚村劳动保障所:6988972
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