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和注重工作实绩为原则,加快大学生村官有序稳妥流动,不断增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活力。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进行,共招聘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其中考核招聘26名,公开招聘4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任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服务地在盐湖区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
(2)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
(3)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
(5)获得区委、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任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服务地在盐湖区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已被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自2016年10月11日起,在盐湖组工网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10月20日。
(2)报名地点:盐湖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404房间)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考核招聘:
①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持个人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④《盐湖区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公开招聘:
①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在职在岗同意报考证明;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④年度考核表、聘期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盐湖区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工作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
(1)考核招聘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将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特点,重点测试实际工作能力,体现干得好的考得好。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将优先按照服务期限长短确定,其次按照担任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聘期考核优秀次数、表彰奖励级别和次数、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的顺序依次类比择优确定。
(2)公开招聘采取闭卷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要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考试内容将结合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侧重测试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区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从高分到低分,以拟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达不到笔试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理解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湖组工网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考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照服务期限长短确定。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盐湖组工网进行公布。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同时,考察组工作人员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公示
区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盐湖组工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分配、聘用手续,编制部门负责办理上编手续、财政部门负责办理工资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所在服务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组 长:任 刚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李致峰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陈国定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建创 区财政局局长
董 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竞 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成 员:刘晓圆 区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科长
任晓雷 区委组织部村官办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董辉同志兼任。
六、纪律要求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招聘各个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负责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凡对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工作延续期间向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反映。
咨询电话:0359-2062882 2022054
监督电话:0359-2020847
本次招聘,由盐湖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盐湖区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