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促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山西省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2〕69号)和《晋中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2016年度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现就今年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建设力度,加大本土人才和基层一线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带有方向性、示范性、引领性作用的优秀人才,为综合配套政策措施的全面实施和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选拔对象和数量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驻晋中企事业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工程和重大科研项目以及教育、卫生、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鼓励推荐县区基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数量
2016年我市选拔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左右,请各单位严格在符合选拔条件范围内推荐上报。
(三)推荐名额
根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现有数量、结构情况,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我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名额110名,其中,各县(区、市)共计40名,市直单位共计50名(教育系统20名、卫生系统15名、农林水系统10名、文化系统5名),各类企业共计20名。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推荐名额,结合实际情况,本着优中选优,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评选人,对确有重大科技创新,技术革新或在学术上有重大贡献的专技人才可以不按名额另行推荐。
三、选拔条件
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市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起到带头、促进作用,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省级以上领先水平,成绩特别显著的优秀人才,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以及其它行业学术技术最高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省厅局级学术技术最高奖一等奖获得者;
3、承担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的学术技术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4、全职引进的硕士以上海外留学人才、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
5 、市级科学技术奖或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6、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青年拔尖人才;
7、在某学科、行业、领域取得重大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
8、在新兴产业领域或重点学科中明确了研究方向并且取得一定成绩,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所有参评业绩须与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符合,并为近5年取得,已入选山西省和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不参加推荐。
四、选拔推荐程序
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拨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
按照选拔条件,通过所在单位推荐,行业、学术团体、同行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按隶属关系向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遴选推荐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评估,提出推荐上报人选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综合评审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拟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3、考察合格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后,通过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须填报《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和《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简表》一式6份(附电子文档,表格可登陆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推荐人选相关证书、成果、论文、著作等有关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要求:(A4纸精装成册)
(二)有关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把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
2、获批准的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由市人社局表彰,颁发证书,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支持。市专项资金一次性发放特殊津贴每人1万元人民币。
3、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对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要鼓励他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充分发挥带头人的典型示范作用。今后,我市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后备人选,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都将优先从晋中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产生。
4、各县(区、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候选人推荐材料务必于9月10日前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高 昆
联系电话:0354—3075642
邮 箱:JZSZGK503@163.com
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