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55名,差额事业单位2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闻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身体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具体如下:
(一)信息发布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30日,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