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对象
报考2016年度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的考生按规定需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录计划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附后。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
参加上午体能测评的考生于7:30前集中,参加下午体能测评的考生于13:00前集中。
地点:聚华体育场(太原市解放南路63号,国体商城北侧)。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顺序为: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3.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自备防寒物品、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5.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6日13:00至17:00。
地点:原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7号)。
(二)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职位招考计划的3倍依次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不达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11月6日上午在省警专警体馆前张榜公布。
(三)需提交的资料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考生往返路途准备资格复审材料,确保安全,建议所有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将需提交的材料准备齐全。
2.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联系电话:0351-3659106
山西省公安厅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