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对象
1、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分别排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3:1的竞争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不达3:1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
2、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尾数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3、对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高层次紧缺岗位、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的,按照省有关规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按实有参考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6年11月18日—21日上午。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各岗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请查询本公告后附件。
(二)地点:大同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迎宾街市政府东侧)
具体房间查询附表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下载资格审查公告后附件《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并认真填写考生个人信息部分。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个人报名信息表。(请考生于11月9日12:00至11月21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专业要求若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名称“内科学”,请考生提供由毕业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需注明考生所学专业心血管病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至2016年11月21日。
6、学历要求为普通全日制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招考岗位要求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明确进入单位的工作时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同时,须登陆大同市人社局网,在资格审查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详见填表说明。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入围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开始后咨询电话:0352-5188927
大同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