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大学生村官流动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临汾市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序流动指导计划。按照临汾市委组织部要求,今年11月底前,我市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全部流转至市乡事业单位岗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干事创业、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充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优先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全市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通过考试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选并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职务满3年;聘期考核1次以上优秀;年度考核累计2年以上优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学历且获得双学士学位;获得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1、长期不在岗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违法违纪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不服从组织管理,不完成组织交办任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专门成立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严格按照组织推荐、报名、笔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
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情况,本次招聘采取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以乡(办)为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通过乡(办)党(工)委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推荐。
乡(办)推荐程序为:召开乡(办)党(工)委会议,根据招聘对象及条件,结合被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拟报名人选,并在乡(办)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完毕,由乡(办)党(工)委对符合招聘条件人选进行书面推荐。
(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上旬
2、报名地点:侯马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3、报名所需材料:乡(办)党(工)委出具的推荐材料、《侯马市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市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乡(办)党(工)委出具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情况证明、乡(办)党(工)委出具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证明、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承诺书,有创业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组对报考村官的资格和相关条件进行审查。报考村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
笔试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标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同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特点,测试实际工作能力。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笔试,未准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无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考核考察
招聘领导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考核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全面了解考核考察对象的任职、考勤、学习、创业、评议、奖惩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
1、述职测评。考察对象分别向乡(办)党(工)委扩大会议和村两委班子、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述职,采用参会人员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招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合计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的,不能列为拟聘用人选。
2、个别谈话。考核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印证考核考察对象任期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参加谈话的人员范围与参加述职测评的人员范围相同。谈话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持赞成意见的,方可列为拟聘用人选。
3、实绩考核考察。考核考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考察对象任职以来的工作日志、工作成绩、创业活动开展情况、“比学帮联争标兵”活动完成情况、大学生村官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十个一”活动完成情况、“定查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等进行实绩考核考察。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或工作实绩不突出的,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4、进行“五查”。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查档案、查业绩、查案件、查线索、查民意,结合纪检监察、计生、综治、检察、信访、禁毒六个执纪执法部门的综合审查结果,对考核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5、综合分析。考核考察组根据考核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考核考察对象提出初步意见。对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取消此次招聘资格,并不再续签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考核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各乡(办)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根据考试成绩、考核考察情况、个人日常表现、自身特长、聘用岗位工作要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聘用岗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聘用手续,同时办理村官解聘手续。
所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郝爱民(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梁明军(市政府副市长、财政局局长)
徐千军(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杨旭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凯(市编办主任)
成 员:由招聘工作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主任由徐千军同志兼任,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单位要按照招聘方案要求,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中,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凡出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风清气正。
(三)强化社会监督。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做到招聘政策、笔试成绩、考核考察结果、体检对象、拟聘用人选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提高社会和大学生村官对招聘工作的信任度。
监督举报电话:0357—4223852 0357—4212380
举报信箱:hmswzzbzzk@163.com
本方案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侯马市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