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1、公办幼儿教师60名。分别为:永安第二中心学校36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15名),第二中学18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7名),第三中学6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浑源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及特殊教育教师计划表》(附后)。
2、穆岳小学招聘特殊教育教师10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4名)。
3、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只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报名人员要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如报名不达比例要求的,从其他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中招聘。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4)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办公教师(包括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转成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
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
幼儿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学)专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需具有学位证书),且取得教师资格证;
特殊教育教师需具有特殊教育(学)专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需具有学位证书),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的本科生不限专业。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要求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且服务地在浑源县的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且服务地在浑源县的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浑源县户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
定向、委培毕业生需遵守定向、委培的相关规定。
以上现役军人、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均以2016年10月底为截止时间。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核准的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在大同市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2、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浑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大厅
3、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1)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照片1张,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及学生档案。
已就业的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除需提供上述要求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退伍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所需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该报名人员的考试资格。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报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交纳考试费用60元,并现场进行指纹采集和数码拍照。
4、考试时间
①笔试和面试的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考试前在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浑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大厅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请考生自行留存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科目为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原则上根据聘用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及格及以上者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且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笔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统一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组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问题、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查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大同市人社局网站和张贴名单等形式向社会公示7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由人社局审核备案生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定级手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每年考核合格,五年后可续签合同,有二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九、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由财政列资,享受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服务满5年后方可按照规定进行流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以上聘用人员,由于受用人单位条件所限,招聘人员聘用后,食宿自行解决。
十、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浑源县公开招聘幼儿及特殊教育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 0352-8322449
2、监督电话: 0352—8322036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
浑源县公开招聘幼儿及特殊教育教师领导组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