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医院是阳曲县域内唯一一所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市县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现有住院床位200张。随着医院医疗服务拓展,现通过自主招聘的方式招聘各类人员,所聘人员待遇同在编职工(包括工资、绩效、保险等)。现将第一批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超声诊断为紧缺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已成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点击查看具体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阳曲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3.联系电话:0351-5521225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和岗位要求具有的有效证件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到招聘单位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发布招聘公告为准),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单位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核中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等行为要严肃责任追究。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并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报名和开考比例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专业)。
2、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能达到1:3比例的,总成绩必须高于70分。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11月25日全天、11月26日上午12时之前到阳曲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临床技能综合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报考本专业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相关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按照临床、医技(影像、病理、检验、药剂、康复技术)划分系列。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责任心和进取心、逻辑思维和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对外公布。
(三)技能考试
技能综合考试内容以临床实践及“三基”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
(四)其他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政策性加分:凡在阳曲县人民医院聘任满三年从事相应岗位工作者,给予加分1分,五年以上者加3分,十年以上者加5分。
(五)注意事项:面试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一律不予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
(六)成绩合成
1.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面试与技能综合考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10%+加分;
未安排技能考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3.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然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4.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5.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二甲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归阳曲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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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需求一览表下载
需求 岗位 |
需求 人数 |
性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医疗 (22人) |
心血管内科 | 4 | 不限 | 临床医学 (除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中医不得执业的岗位外, 中医学专业亦可以)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学历 |
专科学历需具有 相应执业医师 或助理医师资格 |
普外科 | 3 | 不限 | ||||
妇科 | 3 | 不限 | ||||
儿科 | 3 | 不限 | ||||
骨科 | 2 | 不限 | ||||
神经内科 | 3 | 不限 | ||||
重症医学科 | 4 | 不限 | ||||
急诊科 | ||||||
麻醉 (2人) |
麻醉科 | 2 | 不限 | 麻醉学或临床医学 | ||
病理 (1人) |
病理科 | 1 | 不限 | 病理(临床医学) | ||
影像 (6人) |
放射 | 4 | 不限 | 临床医学或影像专业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学历 |
专科需有相应 执业医师资格 及上岗证; 超声为紧缺岗位。 |
超声诊断 | 2 | 不限 | 临床医学或影像专业 | |||
康复 (10人) |
康复医师 | 5 | 不限 | 临床医学、中医学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学历 |
专科学历需有相应 执业医师资格 |
治疗师 | 5 | 不限 | 康复治疗技术、 针灸推拿学、中学医 |
专科以上学历 | 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 |
药剂 (4人) |
药剂科 | 4 | 不限 | 药学、中药学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有执业药师资格 |
检验 (4人) |
检验科 | 4 | 不限 | 检验专业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有检验专业执业资格 |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