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13人)
垣曲中学:语文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
物理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
中条中学:语文1教师人;地理教师1人;
政治教师2人;生物教师1人;
化学教师1人;
垣曲县人民医院:放射治疗副主任医师1人。
垣曲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基础研究生1人。
垣曲县财政局:金融专业研究生1人。
二、招聘条件
1、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2、公开招聘副主任医师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放射治疗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公开招聘中医院中医临床基础研究生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相应学科的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
4、公开招聘财政局研究生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金融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
三、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要在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思想好。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发布公告
2016年12月23日起,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垣曲电视台和县委、县人社局微信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4日
2、报名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到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据实填写《垣曲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监察局)、卫计局、县教科局、财政局共同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件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个人总成绩6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加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个人总成绩。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个人总成绩70分。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的,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要求学生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备课,写出一份详细的教案或学案,以面对学生的方式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形成竞争笔试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公开招聘卫生岗位的,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形式进行考试。由考生,现场思考,现场答题,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辩、语言表达及医学专业技能等能力。形成竞争的,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公开招聘财政局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由考生现场思考,现场答题。专家组成专家小组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金融、财务专业技能等能力。形成竞争的,笔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
(六)体检
按照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教师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七)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确定拟聘人员
对于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确立人事关系。
凡招聘录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2016年垣曲县公开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说明表.docx
单位名称 | 经费 来源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年 龄 | 学历、资格证要求 | 备 注 |
垣曲中学 | 全额事业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高中物理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高中生物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中条中学 | 全额事业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高中政治教师 | 2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高中生物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科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或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也可申报。 | |||
垣曲县 人民医院 |
差额 | 放射治疗副主任医师 | 1 | 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取得放射治疗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 |
垣曲县 中医医院 |
差额 | 中医临床基础专业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相应学科的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 | |
垣曲县 财政局 |
全额事业 | 金融专业 | 1 |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3日以后出生) | 获得国家承认的金融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