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有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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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
2016年12月31日
一、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或偏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服务须满5年后,方可办理人事流动手续。
三、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上报偏关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报告附拟聘用人员名单,内容含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招聘名额、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编办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签字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照表格要求存档备案。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