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地点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会议室(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北路杏林街)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依次入围的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须由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按自动放弃对待。 4、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请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