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名额
全额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共招聘60名,其中环卫处5名,口泉植物园5名,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8名(其中网络监管2名,财务会计8名),市容中队8名,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6名,食品药品监督所8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明显缺陷,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各单位的资格条件及招聘范围
1、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网络监管岗位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证书,财务会计岗位还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上述条件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本次招聘拿出12%的岗位,即7个名额(其中:环卫处1名,市容中队1名,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名,口泉植物园1名,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1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面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与其他考生一致。若实际报名人数未达比例,经招聘领导组研究,调整招聘名额。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4)近3年以来,在中央机关或省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步骤进行,考试、考核、体检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片3cm免冠彩照四张,户口所在地或现服务单位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的证明。未拿到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介绍信和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岗位相关证明。
2、报名时间: 2013年7月8日——— 7月16日;(7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矿区招待所一楼;
4、其他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报名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单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由区招考领导组研究确定,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等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4、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 1:2的比例(如遇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时一并公布;
2、面试试题内容着重分析、概括、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体检前对进入考核与体检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查,如与招聘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则取消其考核与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2、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确定。
3、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选确定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占全额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食宿自理。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成绩与结果,以及每个阶段结束后进入下一轮的考生名单,均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知。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按相关政策规定集体研究决定,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作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监督。咨询电话:7014513,7012380 监督电话:4020323
大同市矿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