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县巡察工作保障中心工作人员9名,学历大专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一般干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
1.在原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志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晋城市文昌西街县纪委办公楼西二楼巡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6-2568996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泽州县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底1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
(二)资格审查
县委巡察办依据选调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提交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等于少于岗位名额的,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符合条件人数多于岗位名额且不超过5倍(含5倍)的,采取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岗位名额5倍的,采取笔试、面试测评与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5分。笔试测评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采取面试测评与考察方式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人选。采取笔试、面试测评与考察方式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考察人选。
具体考试规则和安排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
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中发现明显问题,经领导组研究同意,中止其参加选拔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会议研究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公开选调领导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并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公开选调程序每个环节均在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下进行。监督电话:0356-2026097
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泽州县公开选调领导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356-256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