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煤炭厅、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测绘局、省地勘局、省供销社、省煤炭地质局、省农机局、省农科院、省社科院、省成套局、省万家寨引黄局、省劳教局等31个部门所属的190个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共81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招聘单位的公告信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前两个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2年6月20日9:00至2012年6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2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6月26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6月26日18:00至6月2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2年6月3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7月11日-1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因故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可于2012年7月13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6月28、29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和面试合并进行的,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的7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综合知识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1、综合知识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和面试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不低于5:1的比例(具体比例要求,按照各单位招聘公告执行)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原则上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安排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3、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综合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岗位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单位招聘公告具体要求执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但必须在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公告。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3046192 3049936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1-7337905 7337858
省监察厅驻省人社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0351-304617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煤炭厅、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文物局、省物价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测绘局、省地勘局、省供销社、省煤炭地质局、省农机局、省农科院、省社科院、省成套局、省万家寨引黄局、省劳教局等31个部门所属的190个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共81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大中专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7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招聘单位的公告信息在其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前两个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2年6月20日9:00至2012年6月2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6月20日至6月2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6月26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6月26日18:00至6月2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2年6月3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2年7月11日-13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因故不能打印准考证的可于2012年7月13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6月28、29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五、资格复审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后,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和面试合并进行的,采取百分制计分,占综合成绩的7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综合知识考试之前公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1、综合知识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测试和面试
综合知识考试结束后,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不低于5:1的比例(具体比例要求,按照各单位招聘公告执行)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并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原则上在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专业测试和面试安排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3、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综合知识、专业测试成绩中分别加2.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在资格复审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如果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填报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招聘岗位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单位招聘公告具体要求执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但必须在招聘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公告。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3046192 3049936
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1-7337905 7337858
省监察厅驻省人社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0351-304617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