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11月6日
地点:阳泉市体育场(阳泉市南大街452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在测评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6年11月6日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阳泉市体育场(阳泉市体育馆院内)报到入闱,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能测评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测评场地,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三)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四)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五)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公布,并在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张榜公布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