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16年河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决定对河津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进行报名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2016年河津籍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见习岗位及要求》(附表1),结合自身实际,申请见习岗位(每个毕业生只能申请一个见习岗位)。报名时毕业生请携带一寸、二寸红底(免冠)照片各三张、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到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两份),符合“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应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1月2日-2016年11月4日
地点:延平街南河津市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0359-8707512
联 系 人:王 波
3、确定见习人员
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确定见习人员。
二O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