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若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面试满分100分。幼教、特教、音乐、体育、英语教师入围人员面试方式为技能测试,其余人员为结构化面试。最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 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技能测试:幼儿教师主要考查键盘弹奏、唱歌及舞蹈等。特教教师根据所招专业测试相关技能。音乐教师需进行声乐、器乐两项技能展示,体育教师需选择田径、球类等运动项目中的一个具体项目进行展示。在口述动作要领的同时现场进行室内动作演示。英语教师主要考察口语、听力。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名额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原始学历层次及所学专业等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吕梁市人事人才网和汾阳市公众信息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体检考察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德、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认真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提出结论性意见。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依据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人事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旦正式聘用,十年内不得申请调出本市或辞职,由本人写出书面承诺,否则不予提取档案。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016年7月前的毕业生,聘用后上岗。2017年毕业生,2017年9月上岗。小学、幼儿教师在城乡小学、公办幼儿园安排,其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三年内不得调动。中学教师重点安排城区初中任教(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在符合高中资格的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配9人)。特教专业安排市育智校任教,高职专业安排市高职中任教。
咨询电话:0358—7333305(人事)
0358—7228675(教科)
现将2017年元月14日结构化面试成绩予以公布。
汾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