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建校以来,学院着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和“晋商文化渗透、校企文化融合、对外文化交流”文化熏陶模式,致力于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思政教师、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达2019年山西省高等院校“三支队伍”专项招聘计划的通知》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学院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思政教师5名,专职辅导员16名,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思政教师
已毕业于国内重点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为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高校及学科)。
2、专职辅导员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8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zzy.sx.cn/)、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5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报告厅(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西街22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3,个人内容必须打印),在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姓名);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本科、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打印);
(6)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8)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2日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政治面貌、毕业学校等信息。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6、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
①思政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②专职辅导员岗笔试内容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教育基础知识以及山西优秀传统文化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
①思政课教师岗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占6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40%)两个环节进行。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评委按现行专业教材确定,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表举止、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
②专职辅导员岗面试采取主题演讲(占50%)和案例分析(占50%)两个环节进行。报考人员现场随机抽取案例后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60分钟。主题演讲限时10分钟,重点考察辅导员价值观和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及语言组织能力、讲授能力等;案例分析限时10分钟,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成立专家小组,每组人数为5人,外聘专家。
(3)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另外,被考察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相关招聘事宜解释权归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4-2662271
监督电话:0354-266775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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