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计20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5名,“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5名。
二、 招聘人员范围
招聘范围为我市生源,即升学前户籍为我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国统招范围毕业五年之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具体如下:
(1) 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
(2) 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 父母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 父母一方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2. “4050"等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年龄为准,下同)。
(2) “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 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市、县(区、市)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方可报名。(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及程序,请登录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从'办事服务’栏中查阅《就业援助对象认定》)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三年期满或公益性岗位三年合同期满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1、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勇于吃苦,公正无私。
3、 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15日,招聘人数报满为止(报名人员请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3368264 );
2、 报名地点:区政府301室;
3、 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 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 《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
(3) 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章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凡参加招聘人员提供证件,必须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网上公示查询的资料相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 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
(三) 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录用人员,在榆次区人力资源市场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四) 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 费用。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60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榆次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榆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3368264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