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8年8月13日
集中地点: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朔州市开发北延长路朔州市人才大楼)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报考朔州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两寸近期免冠红底照片1张,于8月13日早6:30前到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饮食、休息,保持良好心态,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等项目检查。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一律佩戴抽签序号牌参加体检,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
2018年8月14日—8月24日
(二)有关要求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349-2288388
2018年朔州市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